我们离婚了,贷款在我的名下,车子给了男方,男方钱不转给我车贷还不了?
[律师回复] 您好,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把车判给男方并由其偿还车贷的约定,只在您二人之间有效,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贷款合同签的是您的名字,银行仍会向您主张还款,逾期还会上您的征信。所以眼下的正确做法不是等男方转钱。一、先固定约定:把离婚协议中关于车辆归属、车贷负担的条款找出来,若是判决书则复制主文,这是您日后向男方追偿的凭据。二、按时还贷止损:为避免征信受损,建议您先垫付月供,切勿放任逾期;垫付后凭转账记录向男方追偿。三、协商不成即起诉:可依离婚协议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约支付其应负担的月供及您已垫付部分;协议中未约定的,可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主张该债务的分担。四、若车辆登记仍在您名下,可考虑先办理过户,避免男方使用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牵连到您。需要提醒的是,若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您与男方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向任何一方主张;您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才有权向男方追偿。具体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车贷余额多少,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写法,建议整理好协议与还款流水后再决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