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旅行社没有收尾款,现在旅行社又来要钱,说不给就起诉啥的?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旅行社如果确实按约定把行程服务都提供了、你这边也确认过没问题,那尾款原则上应当付;但如果它当初明确说过"不收尾款"你有证据(聊天记录、宣传页面),或者实际服务明显缩水不达标,你完全可以不付或者要求扣减后再付。
建议先把证据链整理出来:当初的合同或订单、已付款记录、对方承诺"不收尾款"的聊天记录、行程中服务缩水的照片或文字记录。对方说要起诉,这是它正常的维权途径,不用慌,法院看的是双方证据和合同约定,不是谁嗓门大。
如果对方服务确有瑕疵,你可以提"同时履行抗辩"或反诉要求减少费用;如果它根本没有合法资质或存在虚假宣传,还可以向文旅部门投诉。整个过程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别随手删。最终付不付、付多少,取决于证据和约定,不是对方开个价你就得认。哪怕真走到诉讼,你手里这些材料就是你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