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把车抵押出去,在没看明白合同情况下,签定了融资租赁合同,三个月未还钱,车被对方开走了?
[律师回复] 您好,具体看合同协议。儿子在签字前未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疏忽大意,这可能会对其后续的维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为在法律上,签字通常被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如果儿子能够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存在故意隐瞒重要条款、误导其签订合同等欺诈行为,或者他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例如误以为是普通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而实际是融资租赁合同,那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并对合同的效力、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认为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并要求对方赔偿因车辆被开走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