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在一家小工厂上班,月薪9000元,9月份请假4\\\\\\\,5天,发上个月工资通知以后要用底薪除以30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律师回复] 结论:小工厂用"底薪除以30再乘出勤天数"来算工资,如果底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或者把你月薪9000拆成底薪+其他来克扣,都属于违法。正确算法:月薪制员工请事假,应扣的是"请假天数×日工资",日工资=月薪÷21.75(法定计薪天数),而不是直接÷30。比如月薪9000,日工资约414元,请4天假扣约1656元,而不是用底薪除以30来算(那样会少算你的钱)。如果工厂把9000拆成很低底薪(比如1720)来除以30,再乘出勤,等于变相克扣。建议:要求工厂出具工资条,核对计算方式;若被少发,保留考勤和工资记录,向东莞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补回差额。再补一句,这类事情最怕拖和乱表态,先稳住证据、理清事实再走下一步,往往比急着吵架或私了更管用,处理节奏掌握在自己手里才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