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份被2人打伤入院住院12天出院后一个月手臂还痛又回院检查肌腱撕斯裂手术后出院找派出所,他们不立案也不给回质单这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理解您现在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二是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针对这些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立案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您的情况已经构成轻伤(住院12天+肌腱撕裂手术),完全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建议您立即向办案派出所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您的法定权利。其次,关于证据收集。您现在需要:1)保存全部病历资料(尤其要注明伤情与殴打行为的因果关系);2)收集目击证人信息;3)要求医院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如果派出所仍不处理,您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最后,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1)立即书面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2)同时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反映情况;3)准备好所有医疗票据,为后续民事赔偿做准备。如果公安机关仍不作为,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起刑事自诉。这类案件处理需要把握时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带着所有材料来事务所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