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能把地要回来吗,签的是永久买卖协议,每亩以6500元的价格,15年前采石场把我的十亩口粮田占了?
[律师回复] 结论:口粮田(耕地)依法不得买卖,您十五年前签的永久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您有权请求返还土地,但需通过确权或诉讼解决。说明: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禁止买卖,所谓永久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协议无效;第二,土地仍登记在原承包方名下,您可凭原承包合同、村集体证明主张权利;第三,若对方已实际使用十五年,可先找村委会、乡镇土地所调解确权;第四,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无效并返还土地,同时可主张这期间的合理占用补偿。注意收集当年协议、支付凭证和土地权属证明。耕地保护是红线,任何私下买卖都不受法律保护,遇到侵权及时找基层组织化解最稳妥,拖得越久取证越难,尽早主张权利为上,依法维权不吃亏,别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