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新房子安瓷砖,找的熟人介绍的,然后安灶台,要最里面那块砖,然后那个人喊另一个师傅给他把所有的瓷砖往外面搬着,在就在前面抵住,然后抵不住了,他没说,然后瓷砖砸到他右腿,送医院没有救回来?
[律师回复]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这可能涉及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事件,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等方面:
责任主体分析
雇主责任
- 如果介绍人是作为雇主来组织此次瓷砖安装和灶台施工工作,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雇主可能需要对提供劳务者(即受伤死亡的师傅)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在安排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指导、没有确保工作场地的安全性等,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人员自身责任
- 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果自身存在过错,例如在瓷砖出现抵不住的情况时没有及时告知他人,导致危险发生,那么其自身也需要对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会相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介绍人责任
- 如果介绍人仅仅是起到介绍作用,并没有参与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管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行为,导致施工人员陷入危险境地,那么介绍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
如果确定责任主体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 :包括死者在医院抢救期间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合理费用,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作为证据。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家属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可以要求责任主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处理建议
收集证据
- 及时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例如现场照片、视频、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记录、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数额都非常重要。
协商解决
- 可以先尝试与可能承担责任的主体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听取对方的意见。
法律途径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期限,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由于此类案件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