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押金退还涉及哪些具体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关于上班押金退还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也就是说,公司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具体到退还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1. 如果公司拒不退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主张权利,该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规收取财物不仅要全额退还,还要面临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
2. 若押金是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收取,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3. 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以工作未满约定期限为由扣留押金,这种做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您可以:
1. 先与公司协商退还,保留好押金条等证据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这类案件胜诉率很高需要提醒的是,即便您主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留押金。如果金额较大或公司态度强硬,建议尽快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