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我在23年已经将手上的股权转让,25年发生债务问题,现在我收到传票说我要有个连带责任就想问下这个合理么?
[律师回复] 结论:您23年已经转让股权,25年公司才发生债务,正常情况下您不对公司后续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要看您转让时有没有未实缴出资、有没有抽逃出资等特殊情形。
公司是企业法人,用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一般只在认缴出资范围内负责。如果您在转让前已经足额实缴,或者转让时出资义务也一并合法转移给受让方,那公司后来的债务与您无关,传票把您列为连带责任人有可能是原告起诉时“广撒网”。但如果您转让时存在未届出资期限却恶意转让以逃债,或者之前有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能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要求您补充赔偿。
建议您:第一,核对当年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出资凭证;第二,看传票载明的连带责任依据是什么;第三,积极应诉、提交已合法转让和已出资的证据。是否合理要结合您的实际出资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