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宣告停止营业,进行
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我国
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
有限责任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
清算组,对公司进行
破产清算,如果法定
代表人、股东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那么进入
破产程序后:
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其次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
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
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清算完成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
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
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清算完成后
公司注销登记完毕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也就是说,公司即便破产,也要将公司剩余价值折现进行最后的赔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
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