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总之,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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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相关补充2:
期房是否可以转手卖?
期房是可以转卖的。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能转让,但是这条限定的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
购买期房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视情况而定。
1、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对定金退还事宜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2、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要求出卖方退还定金;
3、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卖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
4、如果双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5、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总之,期房是可以转卖的。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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