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1、有履行期限的债权,即借款合同或者欠据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即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行动建议: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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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可以诉讼解决问题。
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正常审理。
行动建议:
1、建议债权人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客观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3、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相关补充2:
欠条过时效没办法找到借款人法院不立案怎样解决
可以通过提起上诉解决。
1.虽然原告找不到债务人,但原告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准确信息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仍应予以立案。
行动建议:
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七种情形: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重复起诉不予受理,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6.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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