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为了争夺
孩子的抚养权,以下几种
证据收集方法值得借鉴:
首先,需要核实双方
当事人基本条件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夫妻间的
工资水平、教育程度这些硬性指标之间的差异并不会太过明显,然而这种差距并不能因此被简单地忽略掉,尤其是其中一方的道德品质,可能直接影响到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
其次,关于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也应予以谨慎留意。
许多时候,小孩子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并非完全由夫妻中的某一方亲自照顾,而更多的情况则是由一方的父母承担起这个责任。
最后,关于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的相关证据同样十分重要。
在
离婚案件中,涉及
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始终以维护孩子健康成长为先决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