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限应限制在十二个月之内。在此期间内,若经查实应对其免予
刑事处罚或取保候审的
有效期即将到期,应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这项规定揭示了,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间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一经符合解除此次措施的相关条件,便应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因此,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取保候审的时间确实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