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一般保证人是否承担补充责任

#抵押担保 最新修订 | 2025-01-05
4.8k浏览
吴婉君律师
吴婉君律师在线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执业:10年主办律师
咨询我
专业处理抵押担保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抵押担保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抵押担保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一般保证人的责任主要是承担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在保证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
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情况下,需要先经过审判或者仲裁程序,并且即便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但仍然不能使债务得到履行之前,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这就意味着在这种特定条件下,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只有当主合同纠纷经过了审判或仲裁,并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却依然无法使债务得以清偿时,一般保证人才会承担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此时一般保证人要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那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权人在未经充分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债务人自身的偿债能力等因素,确保保证人的责任是在合理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的。
总之,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承担补充责任,是法律对各方权益的一种平衡和规范。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小胡作为一般保证人。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直接要求小胡还款,小胡拒绝,双方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胡应承担保证责任,小胡则主张自己有先诉抗辩权。

案情分析:

1、根据一般保证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规定,在小朱作为债务人未被审判或仲裁,且其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小胡享有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小李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2、只有当小朱的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其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时,小胡才需对小朱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这样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合理规范保证人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镇江178****40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83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75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4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保证人是否承担补充责任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180****28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95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75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由谁承担?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可能需要由酒店、酒店的管理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对于被侵权者来说,为了避免麻烦,可以直接向酒店索赔,酒店在支付赔偿金之后,可以向侵权者、酒店的管理者索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总公司在面对分公司的债务问题时,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而并非补充责任。换句话说,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所属的总公司进行全权承担。这也就意味着,当分公司面临无力偿还负债之困境时,总公司负有为其实施代偿的法定义务。
1w浏览2024-10-15
一般补充责任应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第三人侵权致害未成年人的事故中所称的补充赔偿责任与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补充责任的原理是一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学校存在过错,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处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应当认为是一定份额,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负直接责任的第三人所不能承担的部分。当然,在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完毕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份额司法解释中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应作此时的份额理解,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相应的份额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承担法律效力
10w+浏览2023-09-01
公司减资股东承担补充责任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减资股东承担补充责任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能追偿?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造成人身侵权的第三人追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1w浏览2024-10-21
一般补充责任应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第三人侵权致害未成年人的事故中所称的补充赔偿责任与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补充责任的原理是一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学校存在过错,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处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应当认为是一定份额,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负直接责任的第三人所不能承担的部分。当然,在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完毕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份额司法解释中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应作此时的份额理解,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相应的份额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能追偿
10w+浏览2023-09-03
小区狗咬人物业承担补充责任吗?
小区狗咬人物业承担补充责任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造成人身侵权的第三人追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1w浏览2024-09-04
一般补充责任应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第三人侵权致害未成年人的事故中所称的补充赔偿责任与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补充责任的原理是一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学校存在过错,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处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应当认为是一定份额,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负直接责任的第三人所不能承担的部分。当然,在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完毕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份额司法解释中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应作此时的份额理解,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相应的份额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
10w+浏览2023-08-31
公司减资股东是否承担补充责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减资股东是否承担补充责任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一般补充责任应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第三人侵权致害未成年人的事故中所称的补充赔偿责任与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补充责任的原理是一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学校存在过错,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处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应当认为是一定份额,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负直接责任的第三人所不能承担的部分。当然,在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完毕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份额司法解释中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应作此时的份额理解,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相应的份额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公司减资股东是否承担补充责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减资股东是否承担补充责任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一般补充责任应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在第三人侵权致害未成年人的事故中所称的补充赔偿责任与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补充责任的原理是一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学校存在过错,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处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应当认为是一定份额,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的应当是负直接责任的第三人所不能承担的部分。当然,在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完毕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份额司法解释中的“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应作此时的份额理解,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相应的份额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2****90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0****185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148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7****919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53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92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