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别人两个金戒指和两千块钱当时说赔了五千他就撤案了,然后我赔了六千现在又让我给他三千要不就重新报案?
[律师回复] 结论:东西已经退赔了六千、对方也撤了案,现在又追着要三千,这种做法明显过线,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你描述的情况:拿了两个金戒指和两千块钱,当时谈好赔五千撤案,你实际赔了六千,对方收钱撤案。按说这事已经了结。对方收了钱、撤了案,事后再以“重新报案”相威胁索要额外三千,属于以报警相要挟索取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次数多,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你现在要做的:第一,把所有证据留好——转账记录、当时撤案的凭证或聊天记录、对方现在索要三千的对话;第二,明确告诉对方,事情已经退赔和解,不应再无休止要钱;第三,如果对方持续威胁、骚扰,你可以保留证据后报警,说明已和解、对方在借机勒索。刑事案件撤案后,不是对方想重新报案就能随意重启的,关键看有没有新的犯罪事实。稳住,别被吓住,也别再私下给钱了,越给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