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方不想要,医院直接给开单做人流,没有问过男方的意见,这种能告吗?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无法起诉医院。
在我国,女性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使女方怀孕且男方希望保留孩子,但女方仍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医院在女方明确表示不想要孩子且符合医学流程的情况下进行人流手术,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如果男方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其所谓的“权利”而起诉,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不过,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规范、操作不当等问题,给女方或男方造成了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那么可以依据相关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追究医院的责任,但这与是否征求男方意见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