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夫有共同房产但是前夫再婚并且离世了这个共同房产算与再婚的人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与前夫共有的房产,在前夫再婚且离世后,不算前夫与再婚配偶的共同财产,但再婚配偶可能有权参与部分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房产的初始属性:该房产是与前夫的共同财产,意味着在房产中本身就有属于你的份额,前夫仅拥有房产的一部分份额。例如,若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双方各占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
前夫离世后的处理
有遗嘱的情况:若前夫立有遗嘱,明确说明了其在共同房产中的份额由特定人继承,那么按照遗嘱执行。比如遗嘱指定其份额由与你所生的子女继承,那么其再婚配偶就无法继承该部分房产份额。
无遗嘱的情况:若前夫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前夫的再婚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前夫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前夫在共同房产中的份额。例如,前夫在共同房产中占二分之一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二分之一份额通常会由其再婚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或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