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60周岁已享受新农保(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新农保后的劳动是劳务关系。正确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且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那么双方之间仍然可以构成劳动关系。
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中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对应,主要针对农村居民。劳动者享受新农保待遇,并不意味着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转变为劳务关系。是否构成劳务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劳动者是否已经领取了退休金、是否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等。
如果劳动者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领取退休金,且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之间仍然可以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总的来说,劳动者享受新农保待遇后,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自动转变为劳务关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者是否领取退休金、是否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等因素来判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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