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安排一部分员工一周只上七天班,工资只发这七天的工资本地最低保障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安排员工一周只上七天班,只发这七天的工资且为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安排员工一周只上七天班是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却只按最低保障工资发放,一般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经工会或职代会协商确定职工领取的生活费标准。如果公司安排员工一周只上七天班是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且员工提供了这七天的正常劳动,公司支付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是合法的;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不能直接按最低保障工资发放,而应经相关协商程序确定生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