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造成受伤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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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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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本来聘用未成年人作为劳工本来就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条令。更不用说,童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了。若童工在被送回到其所居住地之前所受到的全部伤病医疗费用全部由聘请童工的厂家或个人全额负责。并且支付童工在受治疗过程中的一切支出费用。

雇佣童工造成受伤怎么处罚

大家都知道,因国家规定:任何的工作单位都不能私自聘请童工,这属于违法雇佣行为。而且,童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常常因为经验不够或是身体因素而发生严重的事故,这样子对童工的伤害是一辈子的。那么,若厂家或个人非法地聘请童工作为劳动对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请看以下的分析。

首先,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聘请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工作员工的公司或厂房,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过于严重(例如:拖欠未成年人工资不还且虐待未成年人等)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惩罚,且要亲自把童工送回其所居住地,童工回到其所居住地以后所用到的生活费用全由聘请童工的厂家或个人负责。

也就是说,本来聘用未成年人作为劳工本来就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条令。更不用说,童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了。那么,雇佣童工造成受伤该受到哪些惩罚呢。

1、若童工在被送回到其所居住地之前所受到的全部伤病医疗费用全部由聘请童工的厂家或个人全额负责。并且支付童工在受治疗过程中的一切支出费用。童工伤病痊愈后由当地的劳动鉴定委员来鉴定童工的痊愈情况且聘请童工的厂家或是个人给予童工一定分量的抚恤金

2、若童工在劳动过程中死亡,聘请童工的厂家或个人应给予童工家人或是其他的监护人员丧礼辅助费用,并进行经济帮补和给予经济补偿,而且受到来自于县级以上的劳动部门行政处罚,在童工发生事故身亡的过程中聘请童工的厂家或个人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所以说,厂家或是个人不要为了贪图廉价的劳动力(童工所需求的资金额度一般都比较少)而去非法聘用童工,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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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造成受伤怎么处罚
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36浏览 2024-06-24
雇佣童工造成工伤怎么处理,雇佣童工工伤处理
[律师回复] 一、非法雇佣童工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11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童工工伤赔偿应依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执行。该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二、雇佣童工有什么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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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己雇佣的工人造成自己受伤怎么赔偿
7浏览 2025-01-18
你好 我想问一下举报雇佣童工雇佣人受什么惩罚啊
[律师回复] 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具体由单位辖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br/>《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br/>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br/>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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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造成职工受伤,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br/>第二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br/>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童工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br/>其次要明确童工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br/>最后要明确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得到救济。<br/>第<br/>一,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br/>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br/>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br/>第<br/>二,童工不能认定工伤。正因为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br/>第<br/>三,童工致伤的救济有以下途径:一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四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br/>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br/>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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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受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雇佣的童工受伤的是按工伤处理吗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童工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要明确童工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最后要明确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得到救济。 第一,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第二,童工不能认定工伤。正因为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 第三,童工致伤的救济有以下途径:一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四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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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造成童工伤害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雇佣童工造成童工伤害如何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br/>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br/>第六十三条<br/>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br/>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br/>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br/>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br/>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br/>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br/>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br/>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br/>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br/>第八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br/>第九条 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br/>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4年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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