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9人
专家导读 民法典中加入了商法的内容,确定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和区分,体现了民法中与商法内容的有机整合,也是我国民法商法结合的进一步推动。从比较民商法角度分析,无论是实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还是实行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都是优先适用于民法的特别法。
{ArticleTitle}

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民法典中关于商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加入了商法的内容,确定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和区分,体现了民法中与商法内容的有机整合,也是我国民法商法结合的进一步推动。从比较民商法角度分析,无论是实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还是实行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都是优先适用于民法的特别法。

而且体现市场经济特点的制度与规范,更多表现为商法总则的制度与规范(如作为商主体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商行为的商事合同、商事代理行为)。

二、我国民法典条款中商法内容的加入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我国新制定并颁发的《民法典》之中有关于商法的相关规定,商法只要是限制那些个体工商户等民事主体而制定的大量规范,若是有公民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侵害,那么在书写诉状时,需要包含商法的相关内容。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8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仲裁法规·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8****707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47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11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总则关于商法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商主体不存在法定概念,在学理上也存不同的定义。商主体,是依商法规定从事营利性营业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商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依赖于商事主体的营业活动。从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历史源头来看,没有商人就没有商法的,也不会产生商事法律关系,商事主体是商事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开启商事法律活动具有“发动机”的意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法总则关于欺诈是如何规定的
依民法典规定,一方用虚构或隐瞒真相让另一方在信息不实、意愿未全表达下做出民事法律行为,受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欺诈”是故意提供假消息或掩盖真情况让对方误解而表意。民事活动中欺诈损害公平诚信准则,若能证明遭欺诈有权要求撤销来保护权益,但声称受欺诈方要负举证责任证明欺诈行为发生。
24浏览 2024-08-17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
10w+浏览2024-10-10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内容有什么?
的重大新闻中恐怕还是以民法总则的颁布为首,民法总则中除了规定了平常生活中最基本的事项,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关于商业方面的规定,这说明了我国在将民法和商法融合渗透的进程中更进了一步。下面一起来看看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内容有什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什么?
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总的说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刑法总则是刑法分则扩张事由。为分则提供一些普遍性的规定。
29浏览 2024-10-27
民法总则中原则
10w+浏览2024-11-07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主体有什么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法总则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借款协议规定,债务期满借款人应还本金和利息,须遵循还款期限约定。有争议依民法典处理。期限未明或有歧义,借款人可随时还,贷款方可催告。借款人未按约定用款,贷款方可暂停、提前收回或终止协议。
22浏览 2024-09-27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有何不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有何不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主要有2个方面不同。<br/>1、二者制定时所重视的目的不同《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号颁布,1987年1月1号开始施行的,《民法通则》制定于初期,那时候我们面临的是解决中国人吃饭穿衣的温饱问题,这个背景下的《民法通则》,非常看重经济功能。在《民法通则》<br/>第二条里面在表达调整对象的时候,是这样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先谈财产关系,再谈人身关系。《民法通则》<br/>第五章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这样安排:<br/>第一节是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二节是债务权,<br/>第三节是知识产权,<br/>第四节才是人身权利,也是先谈财产权利再谈人身权益。说明《民法通则》的确体现出对民法经济功能的重视。《民法总则》就不同了,《民法总则》制定于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人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足以满足中国人生活的需要。这样的背景下,尽管经济建设仍是核心任务之一,但我们更加重视刚才所说的人文关怀,所以看《民法总则》第二条,在表达民法调整对象的时候这么讲: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br/>2、二者法律理念的不同《民法总则》把人身关系的民法调整放在了更为优先的序位。再看《民法总则》第五章关于民事权利规定的四个条文:<br/>10<br/>9、1<br/>10、11<br/>1、112条,是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尤其是确认保障自然人各种类型的人身权益的法律规则。113条以下的条文才是对各类财产权益进行确定和保障的规则,相对于《民法通则》第五章安排序位有明显的调整,这是《民法总则》相对于《民法通则》更加关注人文关怀理念的贯彻和体现。扩展资料:《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中诉讼时效相衔接: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民法总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主要不同规定的衔接问题,最高人民于2018年7月18日发布适用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于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在于民法通则一年短期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问题。法律之所以规定诉讼时效制度,主要是为了倒逼群众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诉讼时效制度的设计就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尽快维权,不丧失胜诉权。在民法通则当中仍然保留着“一年三年为特例,两年为原则”的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的颁布有鲜明的时代印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而且那个年代证据保存的成本也比较高,缩短诉讼时效促使群众尽快维权具有现实意义。去年民法总则正式颁布实施,将民事诉讼的时效改为三年,诉讼时效的延长是在充分维护当事人诉权和提升司法效率之间的平衡,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事诉讼的证据更加的多元化,保存证据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适当延长诉讼时效具有可行性。<br/>民法通则并未正式废止,其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而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改变了民法通则的具体规定,就造成了两种诉讼时效规定并存的局面,而且民法总则并未否定民法通则的规定。根据基本的法律理论,新法与旧法存在冲突的时候,应该优先适用新法,可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会发生被告为逃脱债务以旧法的时效规定进行抗辩,尤其是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的情况最容易存在争议。<br/>为了解决诉讼时效新法与旧法的冲突,最高人民此次出台司法解释,该解释将冲突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直接明确地规定民法总则实施前按照旧法办,存在交叉的按照新法办,新法实施后时效开始计算的当然性地按照新法办。综合来看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新法优于旧法、有利于当事人等立法原则,有效地解决了新旧法律之间存在的冲突。
453浏览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主体
10w+浏览2024-11-24
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量刑怎么处理
(1)从犯依照主犯量刑,但并非单纯比照刑罚轻重,而是综合考虑主犯所有从轻情节。从犯仅对其参与的共同犯罪行为负责,主犯其他罪行不属参考范围;连续犯情况下,参照共同犯罪事实和对应刑罚。 (2)决定从犯处罚时,考虑犯罪性质(如重罪或轻罪)、从犯角色的重要性。重罪从犯通常从轻或减轻,轻罪可能免于处罚;作用越大,从宽处理可能性越小。
37浏览 2024-04-27
民法总则第185条的解读 民法总则第146条的解读
[律师回复] 对《民法总则》第145条的解读如下:<br/>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部分法律行为是完全有效的,部分则是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前者如纯获法律利益的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后者如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对于其所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则无效,但获得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的除外。<br/>二、从意思自治的逻辑看,法律行为原则上在成立时生效。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行为效力取决于第三方的同意,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br/>1、行为人因意思能力欠缺,需要第三人监督,以便保护行为人。<br/>2、因法律行为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范围,因此他的同意对法律行为的生效是必须的。以上两类行为就是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br/>《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5k浏览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制度
10w+浏览2024-11-01
关于民法总则彩礼退不退?
这个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男方也可以给予女方一定的精神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民法典中有哪些关于履行合同的原则
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规范、协作进行、经济合理及情势变更原则。全面履行要求按约找主体、时间、地点和方法执行;协作原则强调双方合作完成任务;经济合理原则倡导节约资源,追求最优效益;情势变更是指在不可控情况下,允许合同调整或解除以维护公平。
29浏览 2024-06-10
民法总则商事规则
10w+浏览2024-11-06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法规 >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5****513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371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47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