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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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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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证件名称不一样,制作机关不一样,产权证书的编号也不一样,通俗点来说不动产权证书是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的。而房产证的话只能代表房子的产权归属,房产证是由房管局制作的,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部门制作。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1、证件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二、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1、买房人首先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初始登记,因为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买房人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开发商应该在商品房交房使用之日起六十天以内,将买房人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资料报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2、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一般需要大约20-60天左右,所以买房人在收房入住后的3个月左右,就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或者是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中去查询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

3、为了保证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应该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期限等要加以约定,特别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时间期限和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并且还要明确清楚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买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去领取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以后还需要请开发商签字盖章。而且有的开发商手里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买房人只需要到开发商那里领取和填写即可。买房人最好先向开发商咨询清楚,产权证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从而避免奔波之苦。

(三)拿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房屋管理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测绘表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材料之一。买房人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去申请并且领取测绘表,或者是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那里领取,也可以向房屋管理登记部门申请对自己的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领取相关文件

买房人在咨询相关部门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然后一次领取齐全。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申请表填写好以后还需要请开发商帮忙审核和盖章。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买房人需要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不管是由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买房人都应该保留好相关的缴纳凭证,因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假如遗失的话就会影响到办理产权证。

(六)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

买房人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去领取产权证,并且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税费,另外还要仔细核对产权证上的的相关记载,特别是房屋面积、房屋位置、产权人姓名、房屋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现在也不是所有的省份都开始有不动产权证书了,如果本地没有不动产权证书,则意味着当事人在购买了新房以后需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虽然房子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基本上是密不可分的,但该办的证书产权人还是要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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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经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递交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经认可,即可结案。
二、和解书的结构
(1)和解协议书递交的名称;
(2)案由;
(3)和解协商过程;
(4)具体协议内容;
(5)请求认可;
(6)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签字盖章,具明日期;
(7)注明协议书副本份数及执行人。
三、和解书与调解书的区别
1、和解协议:法律规定:民诉法
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第4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概念:“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性质:实质上是契约,所以对纠纷主体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结果: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与调解协议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是在人民审判人员或
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相同点: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的执行根据;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转化为特定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从而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2、调解书:性质:是人民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依照基本合法原则、基本自由与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根据该调解协议制成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执行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3、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应当注意的是,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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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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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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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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