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陆全位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扎根昆明法律服务一线,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核心业务领域,同时兼顾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民商事业务,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千件。其兼具云南省律师协会、昆明市律师协会多个考核与建筑地产领域专业职务,持有云南省律师协会认证的“建筑房地产”专业证书,先后两次获评省、市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始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守住合法权益。
此前当事人梁某醉酒后意外身亡,其家属将同饮人员、相关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多名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陆全位律师作为被诉同饮人员的代理人介入案件。该案的实务痛点在于多数同饮类生命权纠纷中,聚餐活动性质、劝酒行为的举证边界模糊,被告往往难以自证已尽合理义务。陆全位律师逐一梳理全案材料,先后向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调取相关记录,结合事发监控视频、在场证人证言、参与人员微信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向法院提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聚餐属于公司组织活动,也不能证明同饮人员存在劝酒、逼迫饮酒的过错行为,且参与人员事后已将醉酒者安全送回住所,尽到了合理照顾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该意见,未判决同饮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稳妥化解了当事人的涉诉风险。
在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云南某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中,陆全位律师作为项目总包建筑公司的代理人办案。这类建设工程劳务纠纷普遍存在施工环节零散、费用凭证交叉混杂、实际施工量难以精准核定的痛点,劳务费用常出现虚高主张的情况。陆全位律师多次前往项目现场实地走访,逐一核对施工记录、现场人员登记花名册、考勤打卡记录、劳务费发放流水、项目会议纪要以及关联前期案件的处理材料,结合建筑行业惯例与现行法律规定,向法院指出劳务公司主张的劳务费用缺乏客观真实的对应支撑,无法证实劳务费实际发生的准确数额。最终法院采纳该代理意见,驳回了劳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总包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在陈某甲诉严某甲、两家云南本地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陆全位律师成为被诉某公司乙的代理人。该案中原告主张某公司乙在借条上加盖公章,需对百余万借款本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该公司明确表示从未参与该借款事宜。陆全位律师第一时间赴公安机关调取公司备案印章信息,通过比对直接证实借条上加盖的印章属于他人私刻,同时结合在案证据论证行为人既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未获得公司任何授权,其相关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从法律层面彻底切断了公司与案涉借款的关联。最终法院认定借款合同对该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帮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的不明债务负担。
陆全位律师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除了一线办案积累的丰富经验之外,还身兼多项行业与社会职务:担任云南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审委员会委员、秘书长、考核官,昆明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副主任、考核官,长期参与云南律师行业的考核与规范建设工作;同时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昆明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持续推进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业务研究。除此之外,他还是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昆明市保山商会理事、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法律服务工作站负责人,从多个维度延伸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
执业多年来,陆全位律师先后担任二十余家房地产、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既有服务发包人(甲方)的经验,也有服务承包人(乙方)的经历,对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到施工、监理全流程的常见法律风险与纠纷处置都有深度参与,尤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领域涉工程款追讨、材料款及劳务费争议、项目索赔、工程质量纠纷等常见问题。即便面对侵权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类别的民商事案件,他也依托超800件相关案件的办理积淀,能够精准锚定争议核心,搭建完整证据体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
十余载执业路上,陆全位律师始终秉持党员律师的责任感,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准则落实到每一次证据调取、每一份文书撰写、每一场庭审应对中,在昆明法律服务市场稳扎稳打,以专业能力为不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