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工厂、工地务工的朋友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上班时意外受伤,单位没交社保,要么以“你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不算工伤”为由甩锅,要么在算赔偿时东扣西减,磨到最后能拿到手的钱连医药费都兜不住。今天我们结合南阳本地李志丹律师亲办的一起真实工伤维权案例,聊聊这类纠纷里的门道。
当事人葛某2022年入职本地一家公司做机械维修工,虽然签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没给他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0月葛某在工作现场操作时意外受伤,后续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九级。
2025年5月,葛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发函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就工伤赔偿事宜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虽然裁决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公司支付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各类一次性补助金加经济补偿合计28万余元,但驳回了后续治疗费等部分诉求。葛某对裁决部分内容不认可,找到李志丹律师委托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营养费、各项工伤待遇差额、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及失业保险金待遇等多项权益。
无独有偶,李志丹律师此前还代理过一起本地企业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纠纷:一家企业不服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经过全面评估,最终合法合规申请撤诉,既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诉累,也充分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这类工伤维权的常见障碍,其实比很多人预想的要多:
首先是责任甩锅的套路很多,很多单位都会拿“你自己违规操作、不听指挥受伤”当借口,主张自己不该赔,不少不懂法的务工者遇到这种说辞,真的会自认倒霉放弃索赔;
其次是各项赔偿的计算边界非常模糊,普通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比如后续还没发生的治疗费能不能现在就主张?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是真的要按比例递减?带薪年休假工资该按几天、什么标准算?这些细节差一点,最后能拿到的赔偿金额可能差出好几万;
另外常规维权思路很容易走偏:要么什么诉求都乱提,最后被法院驳回白掏诉讼费,要么不知道做财产保全,诉讼打到一半发现单位早就把资产转走了,最后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而对于涉工伤认定的行政纠纷来说,不管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很容易陷入“为了诉而诉”的误区,不提前评估程序合法性和证据充足度,最后耗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精力,反而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李志丹律师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没有盲目提诉求走流程,而是先抓住核心关键点破局:
首先面对用人单位拿“员工违章翻越传送带受伤有重大过错”的抗辩,没有跟着对方的思路纠结“葛某到底有没有违规”,直接锚定“工伤认定已经生效”的核心事实,清晰指出工伤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劳动者一般过错不能免除单位的工伤赔付责任,直接驳斥了对方的免责主张;
其次针对各项赔偿项的争议,李律师结合南阳本地的裁判尺度,逐一核对每一项的计算标准,梳理出对应类案裁判规则和本地审判惯例,比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递减规则、带薪年休假的核算基数,都提前做好了严密的法律论证,既没有乱提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浪费当事人时间,也没有漏掉当事人应得的合法权益;
更关键的是,诉讼过程中李律师第一时间申请了财产保全,提前冻结了对应金额的公司账户资产,从根源上避免了诉讼期间企业转移资产、后续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
在那起企业作为原告的工伤认定行政纠纷中,李律师也没有顺着客户“一定要撤销工伤认定”的初始诉求硬走程序,而是全面核查了人社部门的行政程序、在案全部证据和法律适用规则,如实给客户披露诉讼风险,把继续诉讼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应诉成本,和撤诉之后可以选择的其他更务实的解决方案逐一梳理,和客户充分沟通后确定了撤诉的最优方案,既不违背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反而帮客户避免了不必要的诉累。
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的工伤认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依法应当全部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关于员工个人过错免责的抗辩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依法支持了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及医疗补助金、鉴定费、经济补偿金及年休假工资等合法诉求,判令公司支付葛某各项费用合计28万余元;对尚未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缺乏相应依据的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失业保险金待遇等诉求,依法予以驳回。
前述涉企业的工伤认定行政纠纷中,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的撤诉申请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裁定准许撤诉,以最低的时间成本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
李志丹律师结合自己累计300余件案件的实务经验,在这里给南阳本地有维权需求的朋友提几个实在的避坑建议:
第一,不要被单位的“个人过错不赔”的说辞吓到,除非劳动者是故意自残自杀,否则正常工作中即便有操作瑕疵,也不会影响工伤待遇的主张,不要随便签什么“自愿放弃赔偿”的不公平协议;
第二,不是所有诉求提得越多越好,没有实际产生的费用、不在对应案件受案范围内的诉求,即便提了也大概率不会被支持,反而会拖慢整体的维权进度,一定要提前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捋清合法的维权边界;
第三,打官司不是越早起诉越好,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必须走到底,提前做好全流程风险评估,该保全的时候及时申请保全,该走调解、协商程序的时候也不要硬扛,有时候兼顾两种方案,反而能更快拿到实实在在的赔偿款。李志丹律师现为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文信网《法治在线》栏目顾问团成员,拥有6年大型上市公司法务从业经历,深耕南阳本地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保险理赔、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领域,办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根基、以法律为准绳,不夸大胜诉承诺,不回避案件风险,只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最大权益。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前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独山大道与信臣路交叉口金澜中心爱贝儿医院7楼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咨询沟通。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