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辛辛苦苦工作却意外受伤,不仅身体遭罪,还影响收入。很多人在工伤鉴定后,处于带薪留职状态,心里就犯嘀咕了,这时候还能不能要误工费呢?毕竟受伤后不能正常工作,收入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这误工费到底能不能主张,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工伤鉴定后带薪留职与误工费的概念
带薪留职在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不过在工伤赔偿里,其实没有“误工费”这一说法,与之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比如小李在工厂上班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进入停工留薪期。工厂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每月给他发工资,这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类似。
二、能否主张误工费的判断
一般情况下,在工伤鉴定后的停工留薪期内,是不能再主张误工费的。因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这和误工费的性质一样,都是对受伤职工因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补偿。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了本职工作收入外,还有其他兼职收入,而这些兼职收入因工伤受到影响减少了,那么对于兼职收入减少的部分,是可以主张赔偿的,不过这也不叫误工费,更像是对实际减少收入的赔偿。
例如小张除了在公司上班,还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翻译。工伤后,他没办法再做兼职翻译,收入减少了,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就兼职翻译减少的收入要求赔偿。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保障
职工要保障自己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权益,首先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其次,要注意停工留薪期是有期限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比如小王受伤后,及时申请了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他的停工留薪期是6个月,在这6个月里,单位应该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给他发工资。如果单位不发,小王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维权途径及要点
如果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仲裁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
比如小赵的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他先和单位协商,单位还是不给,他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资条等材料,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工伤鉴定后带薪留职的情况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停工留薪期满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怎么办,单位不配合进行后续的赔偿处理该如何应对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职工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工伤维权的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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