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职工最近在整理办公工位时发现,公司陆续撤走了原本配备的专用工作设备,原本约定的固定工位也被临时调整到闲置的储物间区域,日常需要用到的业务系统账号也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被限制登录,多次找人事沟通都只得到“后续再安排”的模糊答复,连原本固定的业务对接权限也被逐步收回。很多人这时候会疑惑,这种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工作相关支持的情况,自己如果提出离职,能不能拿到法律规定的额外薪资补偿,也不清楚这类场景下对应的权益边界到底在哪里。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单位存在不合规用工的情况,都能主张代通知金,实际上这个补偿的适用场景是有明确法律限定的。目前的劳动相关法规里,代通知金仅适用于职工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接受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职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没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三类情况,单位选择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解除合同的时候,才需要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只是单位没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并不直接触发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比如单位撤走职工的专用办公电脑、收回业务账号,这种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类法定情形,直接主张代通知金很难得到支持。
二、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常规维权路径
遇到单位故意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不用直接主动提交辞职信就走,可以按步骤推进维权。
(1)先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人事部门发正式告知函,明确列出单位未提供的具体劳动条件细节,比如要求恢复原有工位、重新开通业务系统账号、归还专属工作设备,同时保留好发送记录和函件截图,用EMS寄送的话留存好底单和签收记录。
(2)如果单位收到告知后超过合理期限仍不整改,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主张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之前的工作权限证明、和单位沟通要求恢复劳动条件的聊天记录或者函件凭证,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三、两种容易混淆的补偿类型的边界区分
不少人会把代通知金和未提供劳动条件的经济补偿金弄混,其实两者的触发前提和计算标准都不一样。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通常是职工上一个月的应发工资,不需要参考工作年限,且仅适用于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三类特定场景。而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职工主动提出解除的情况下,拿到的是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在岗工作的年限和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和代通知金的适用场景完全不重叠。
比如有职工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因为单位收回所有工作权限不安排任何业务内容,沟通后也不恢复,这种情况他可以主张两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即便单位是临时要求他不用再来上班,也不符合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
四、特殊场景下的变通注意事项
如果单位在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前提下,后续主动提出来要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刚好符合之前提到的三类法定情形之一,这时候才有可能同时涉及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主张。但要注意,不要在和单位沟通的过程中,随便签署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相关文件,一旦签了这类文件,后续想要主张对应的补偿会缺少关键支撑。所有的沟通都尽量留痕,不要只做口头约定,后续维权的时候所有的事实都需要对应的材料佐证。
在完成这一系列的维权流程之后,不少人还会遇到后续的新问题,比如单位收到仲裁通知之后反过来主张职工连续旷工要倒扣工资,或者后续要出具离职证明时故意标注不利于职工再就业的不实内容,这些环节如果没有提前做好预案,很容易打乱原本的维权节奏,甚至让之前收集的证据效用大打折扣。遇到这类拿不准的劳动纠纷细节,完全可以到律图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平台上所有入驻的律师执业资质都可以通过官方公开渠道核验,不会随意打包票也不会夸大维权的最终效果,会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你手里的全部证据材料梳理出适配的维权方案,帮你避开劳动仲裁各个环节里容易踩的隐形坑,让你在争取自身合法劳动权益的过程中每一步都走得踏实稳妥,不用再因为不熟悉流程白白耗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