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报案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需要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筑工地工伤报案期限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需要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工地工伤报案期限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77****74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60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268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要报警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建筑工地发生工伤要报警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工伤报案期限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需要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9浏览 2025-01-28
临建房的建筑年限和建筑面积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建筑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r  第五十七条r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1.5k浏览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怎么报工伤认定
21浏览 2025-01-15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建筑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r  第五十七条r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348浏览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报销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怎么报工伤保险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28浏览 2025-02-11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建筑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r  第五十七条r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326浏览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需要报警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地发生工伤需要报警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报案
建筑工地受伤可以直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案。建筑工地工人意外受伤,无论是想进行工伤鉴定还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第一时间都要报警,公安机关对事故原因和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拍照。相关的记录在后续认定里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14浏览 2024-09-10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建筑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r  第五十七条r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435浏览
建筑工地工伤发生纠纷如何报警
发生工伤纠纷可以通过拨打报警电话的方式报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先积极救治,并在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我们在遇到建筑工地工伤发生纠纷如何报警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
建筑工地的工人受伤,报工伤保险的流程为:首先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携带该决定书、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再由该机构仔细进行审核;最后核定相关的费用后,报销给受伤的工人。
36浏览 2024-09-11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临建房的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有限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临建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建筑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r  第五十七条r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30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建筑工地工伤报案期限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8****325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8****68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353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