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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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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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按具体分类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几类: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2)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3)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1)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2)第一顺序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按具体分类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几类: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

(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

(2)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

(3)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

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

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

(1)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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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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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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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按具体分类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几类: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2)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3)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1)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2)第一顺序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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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有哪些类型,破产债权的类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有哪些类型破产债权的类型是:<br/>(一)普通破产债权<br/>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br/>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br/>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br/>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br/>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等,均属于普通破产债权。<br/>(二)或然债权破产债权可以是或然债权,最典型的或然债权是担保债权,《若干规定》规定,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属破产债权。我国法律仅承认已经得到债权额确认的或然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也就是将或然债权变为现实债权后,才属于破产财产。此外,涉及长期租约的,承租人破产导致长期租约提前终止,出租人可能在短期内难以找到新承租人,出租人租金的损失也属于或然债权,但需要根据租赁物、租赁市场的状况估算损失额。或然债权也包括附条件的债权,所附条件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两种。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当条件未成就时,其效力与普通债权相同,理应予以清偿。附延缓条件的债权,虽然在破产宣告时尚未生效,但其设立是在破产宣告之前,而且在破产宣告之后条件仍有可能成就,所以也应当属于破产债权。<br/>(三)其他破产债权债务人所欠的劳动者补偿金、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职工集资款均为破产债权,而且均应优先受偿。这体现了保护劳动者的一般原则。应当注意的是,职工集资款虽然适用有关破产债权的规定,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则不予保护。另外,职工向企业的投资,属股权性质的权利,不属于破产债权。此外,债务人退出联营应当对该联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对该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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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12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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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有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已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等,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46浏览 2024-09-21
破产债权分类的分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分类具体都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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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24
破产债权申报的种类
具体种类是:一、无担保债权。即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二、放弃优先债权。即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三、担保差额债权。即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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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39浏览 2025-01-29
破产债权分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分类具体都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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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2023年
10w+浏览2023-09-22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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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呢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第一顺序债权;第二顺序债权;第三顺序债权。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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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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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怎样的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怎样的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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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参加债权申报?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5浏览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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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债权申报都有哪些类别
10w+浏览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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