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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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诈骗罪和借贷行为的区别在于法律性质完全不一样,诈骗罪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而借贷行为只是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就算对方借钱不还,也不能按照诈骗罪定罪量刑,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司法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借贷行为都受法律保护。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诈骗罪是犯罪行为,借贷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借钱不还一般也不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借贷行为满足什么条件受法律保护?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三、诈骗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总的来说,诈骗罪跟借贷行为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对于债权人来讲,债权人不能因为债务人不还钱,就以诈骗罪到公安机关报案。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以各种欺诈的方式,让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交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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