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了生育保险的办理以及有关权利义务情况,当事人在办理了生育保险后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保险报销处理。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什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了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社会保险法》对于生育保险的有规定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生育保险的办理,也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的30天内应当办理社保,对于其中的生育保险也是需要一并购买的,如果未购买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1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社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56****55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89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383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
社保生育保险的政策主要体现在生育保险中的报销政策、报销保准、女职工产假和生育津贴报销、生育保险中的异地分娩政策。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都会享受带薪产假,而且有专门的医补贴等。
10w+浏览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持有农村信用社股金符合政策吗,政策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br/>一、基本条件<br/>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br/>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br/>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br/>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br/>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br/>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br/>二、政策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br/>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br/>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br/>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br/>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br/>三、项目可行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br/>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br/>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br/>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br/>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br/>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br/>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br/>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br/>四、贷款的安全性<br/>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br/>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br/>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br/>五、贷款的效益性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br/>六、企业的诚信度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br/>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br/>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br/>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br/>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br/>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br/>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br/>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8w浏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包括什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包括: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以及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要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10w+浏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是,生育保险应该由用人单位缴纳,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孩子期间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休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不是固定的,要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发放。
10w+浏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领取生育金的条件是什么?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了职工领取生育金的条件,应当是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年,或者连续缴纳九个月以上,达到条件的女职工生育孩子,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到一笔生育津贴,并休产假,由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10w+浏览
育龄妇女放置节育环有假期吗?是否有国家规定的政策,有什么依据?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取环假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应的规定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女职工取环的休息问题,如果需要休息,让医院开具病假单,凭病假单向单位请病假,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关于检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卫妇字第1号)中的“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一节规定:<br/>1.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后休息2天,在手术后1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br/>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br/>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br/>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br/>5.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者,两种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扩展资料<br/>1、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br/>(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br/>(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br/>(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br/>(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br/>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br/>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3k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社保 >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依据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7****949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0****252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430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