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当事人申请听证会;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通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听证会一般是公开举行的,如果当事人有要求的可以不进行公开。
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什么?

一、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什么?

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

二、听证会的执行和决定内容

(一)听证后,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税务机关不能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二)对听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复核后,或当事人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后,税务机关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印章。

(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

1、有参加听证和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当出具代理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权限和期限;听证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委托代理人不能正确履行代理责任时,有权中止委托代理,中止委托代理应向主持人声明;

2、有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与证据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可以出示有关证据,要求己方证人出席做证,并可要求质证;

如果是关于税收相关的行政案件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听证会的流程。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是税务机关认有必要举行听证会的,也可以通知诉讼案件当事人准备举行听证会的相关事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税务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34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23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65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税收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税收行政诉讼的程序是先由人民法院对学当事人所提交的起诉状进行一定的审查,符合案件受理情况的,事后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受理,情节就是宣布开庭审理,并且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终做出法院的判决。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我们公司被税务机关部门给税务行政处罚了,老板不服,申请了听证,税务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br/>一、听证权利<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br/>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br/>1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br/>2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br/>3 、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第<br/>一、申请人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直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第<br/>二、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第<br/>三、听证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br/>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十五日内,对听证申请作出裁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移送属于管辖机关。上述情况分别填制《限期补正通知书》、《转交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原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举行听证的7 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在听证前,税务机关发现自己拟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应当予以改变,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br/>4 、组织听证。听证会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托书。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 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br/>听证会开始,听证主持人声明并出示税务机关负责人授权主持听证的决定,然后查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宣布案由;宣布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记录员宣读听证会场纪律。然后,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主持人可以对本案所及事实进行询问,并组织本案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辩论。辩论终结,听证主持人可以再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征求意见。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br/>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并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批准,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br/>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并给听证主持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审阅,认为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改正;承认没有异议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br/>5 、听证决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并作出听证决定。听证费用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支付。
1.1k浏览
行政诉讼法听证程序
10w+浏览2024-11-12
税收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与税务机关存在征税争执和异议,可以在履行税收义务之后,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交税收行政复议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复议裁决,若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裁决结果存在争议,还可以向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税务机关予以赔偿的诉讼。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新行政诉讼法听证程序
10w+浏览2024-11-11
税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税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程序是: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在受理审查之后作出相应的决定。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行政征收申请听证程序
10w+浏览2024-10-19
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几个步骤
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有五个步骤。税收行政诉讼的程序首先是法官宣布开庭审理,然后当事人开始阐述法官询问的问题,法官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这都可以做整个案件的证词,如果有异议,可以当庭发言,最后法官判决。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你好,我们公司最近遇到一个问题,收到了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请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什么,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br/>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br/>第八条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有关事项,并经税务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审核确认。<br/>第九条 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认为自己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br/>第十四条 听证过程中,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主持人可以对本案所及事实进行询问,保障控辩双方充分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并就各自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辩论。辩论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发言,再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辩论终结,听证主持人可以再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征求意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1.7k浏览
行政征收是否需要听证程序
10w+浏览2024-11-08
税收行政行为诉讼的程序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税收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履行税收义务之后,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交税收行政复议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复议裁决,若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裁决结果存在争议,还可以向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税务机关予以赔偿的诉讼。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行政复议,想请问税务行政复议优先办理可行吗,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律师回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经查明有关行政争议的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处理方式。 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和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并经行政复议机关确认准许相关和解内容,从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处理方式。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优先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调解、和解时遵循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过程中充分参与、陈述表达与知悉案情的权利。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br/>(一)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 <br/>(二)涉及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的; <br/>(三)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权属的行政裁决、行政确权的行政争议中,当事人就所涉权属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或者该调解、和解协议的履行需要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br/>(四)因行政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达成新的协议或自愿解除原合同的; <br/>(五)因土地征收、征用或出让、房屋拆迁、资源环境、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或群体性的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社会稳定的; <br/>(六)涉及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br/>(七)有关法律、法规对解决该行政争议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 <br/>(八)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可以调解、和解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调解申请,口头提出的,应当记录在案并经当事人署名确认;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根据行政争议的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提出和解建议。 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第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主持调解,被申请人应当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经特别授权的工作人员参加。 申请人或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第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调解笔录载明以下内容: <br/>(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br/>(二)争议请求(答复)及理由; <br/>(三)查明认定的事实; <br/>(四)协调结果与依据。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以上内容中的争议理由及查明事实部分可以适当简化或省略。 和解协议中应当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和解结果。 第九条 调解、和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二)当事人对调解、和解事项具有处分权; (三)第三人无异议。调解内容或和解协议可能影响第三人的权利行使或要求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当经第三人书面同意接受或在和解协议上署名予以明确认可; (四)调解笔录、和解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当事人署名或盖章; <br/>(五)和解协议经行政复议机关确认准许; <br/>(六)不具有本办法的禁止性内容。 第十条 调解笔录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容;和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确认准许: <br/>(一)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性规定和法律原则的; <br/>(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br/>(三)当事人滥用权力或权利,违背社会公德的; <br/>(四)其他依法不予确认的情形。 第十一条 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笔录应当经当事人署名或盖章予以确认。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调解笔录及时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该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达成和解的,当事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同时,一并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机关确认准许和解协议的,下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第十二条 在调解、和解过程中,当事人为达成一致而妥协认可形成的证据材料,除当事人已根据调解笔录、和解协议履行部分外,如未能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不得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证据或依据。 第十三条 当事人要求按照和解协议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 当事人要求按照和解协议或调解笔录内容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调解书应当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其效力等同于行政复议决定书。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和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未被确认准许的,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以调解、税务行政复议优先和解为由拖延案件审理。 第十六条 行政复议案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该调解、和解内容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有所变更的,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再予以执行。
11浏览
行政处罚诉讼听证的程序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07
律图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税务诉讼 > 税收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35****61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91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899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