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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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是不一样的,两者的法律法规不同、赔偿主体不同、赔偿原则不同、伤残鉴定的标准不同以及不同的情形所受到的赔偿不同。参加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可以先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再自行补足差额;参加商业保险的,按照商业保险的理赔规则办理。
工伤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一样吗?

一、工伤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法规不同

工伤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其法律法规;人身损害适用《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人身损害由侵权人赔偿。

3、赔偿原则不同

工伤实行无过错责任赔付,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

4、伤残鉴定标准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略严格;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赔偿和侵权责任两者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情形,不仅存在的条款不一样,而且对于赔偿的主体和赔偿的原则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哪一种只要被侵权者受到伤害,那么对于侵权者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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