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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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诉驳回后当事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先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若是依旧不知道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选择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备注:如果部分法院不开纸质版生效证明,需要联系原承办法官,在法院系统点击系统内生成,即系统自动上传生效证明,三日内,该生效证明的电子版在执行系统就可以接收,无需申请人提交)。

6、去一审或者二审法官处复印任意一种。

7、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8、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备注: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等等。

9、案件有保全需要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10、有优先受偿权,需要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上诉驳回后先向法院申请,然后法院会受理,之后申请复议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以上就是关于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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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br/>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r/>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r/>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br/>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br/>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br/>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br/>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br/>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br/>(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r/>(二)有明确的被告;<br/>(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br/>(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br/>(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br/>(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br/>(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br/>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r/>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br/>(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br/>(一)至<br/>(四)项条件;<br/>(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br/>(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br/>(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br/>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br/>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br/>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br/>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br/>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r/>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br/>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br/>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br/>(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br/>(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br/>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br/>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br/>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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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驳回
10w+浏览2024-11-18
申请强制执行驳回有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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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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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强制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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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因为如果是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的申请驳回的,此时就说明权利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需要诉讼解决,具体的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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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驳回强制执行的申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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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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