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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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公开拍卖,拍卖成交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哪些

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转让金的转让条件都包括哪些

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同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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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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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公开拍卖,拍卖成交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浏览 2024-10-25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br/>一、适用范围:<br/>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br/>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br/>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br/>4、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br/>二、所需资料:<br/>、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br/>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br/>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br/>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br/>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br/>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br/>7、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br/>8、地籍图(5份)。<br/>三、办理程序及流程:<br/>(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br/>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br/>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br/>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br/>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br/>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br/>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br/>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br/>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br/>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br/>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br/>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br/>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br/>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br/>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br/>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br/>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br/>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br/>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br/>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br/>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br/>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br/>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br/>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br/>(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br/>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br/>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br/>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br/>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br/>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br/>④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br/>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br/>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br/>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br/>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略)。<br/>3、后期工作<br/>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br/>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br/>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br/>四、批复文件、附件:<br/>1、建设用地批准书;<br/>2、出让合同;<br/>3、转让合同;<br/>4、土地使用证。<br/>五、收费项目:<br/>1、土地增值收益;<br/>2、出让金(转让除外);<br/>3、转让税费(出让除外);<br/>4、契税;<br/>5、管理费;<br/>6、土地交易服务费;<br/>7、土地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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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10w+浏览2024-10-07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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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公开拍卖,拍卖成交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4浏览 2024-10-07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是什么<br/>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br/>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br/>拍卖公告:<br/>1、发布时间<br/>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拍卖公告。<br/>2、公告内容<br/>(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br/>(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br/>(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br/>(四)索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br/>(五)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br/>(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br/>(七)竞买保证金;<br/>(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br/>3、拍卖会程序<br/>(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br/>(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br/>(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br/>(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br/>(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br/>(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br/>(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br/>(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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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
10w+浏览2024-11-01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根据出价结果来确定土地使用者。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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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怎样规定的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33浏览 2025-01-27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10w+浏览2024-10-13
工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程序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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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要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咨询一下国有土地拍卖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必不可少的程序要走,谢谢!
[律师回复] <br/>1、 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br/>  <br/>2、 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br/>  <br/>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br/>  <br/>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br/>  <br/>③ 竞买申请书(样本);<br/>  <br/>④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br/>  <br/>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及其它有关合同(样本);<br/>  <br/>⑥ 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点;<br/>  <br/>⑦ 拍卖地块位置示意图;<br/>  <br/>⑧ 其他有关文件。<br/>  <br/>3、 申请竞买。有意竞买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br/>  <br/>① 竞买申请书;<br/>  <br/>②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个人竞买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br/>  <br/>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br/>  <br/>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应提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br/>  <br/>4、 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br/>  <br/>① 竞买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br/>  <br/>② 竞买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br/>  <br/>③ 竞买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br/>  <br/>④ 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质的;<br/>  <br/>⑤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br/>  <br/>⑥ 竞买申请人没有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br/>  <br/>5、 市国土资源局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回执,确定竞买人。<br/>  <br/>6、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竞价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进入拍卖会场。<br/>  <br/>7、 举行拍卖会,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br/>  <br/>① 主持人点算竞买人;<br/>  <br/>② 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br/>  <br/>③ 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竞买规则及增价幅度。设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br/>  <br/>④ 主持人报出起叫价;<br/>  <br/>⑤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br/>  <br/>⑥ 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br/>  <br/>⑦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高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br/>  <br/>⑧ 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br/>  <br/>⑨ 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br/>  <br/>8、 在《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期限内,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出让金及其它有关费。<br/>  <br/>9、 批准建设用地。<br/>  <br/>10、申请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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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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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出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订工作方案2、编制拍卖文件3、发布拍卖公告4、出售拍卖文件5、组织现场踏勘6、受理竞买申请7、审查竞买资格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9、公布成交结果10、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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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家购买了以前的乡财政所,没有经过拍卖程序。没有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想把财政所所有土地及住房过户,到土地局,一步都走不动,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回复]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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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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