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一、抵押合同抵押权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地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进行抵押,并且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但抵押权实现时,为了保障“房地一致”,应当对房地一并处分,来实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地上建筑物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一并办理抵押手续。即使抵押权人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也应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在已经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情况下,再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会构成对土地使用权的重复抵押,即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进行抵押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对于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6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1****92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175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89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登记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 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 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对于以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在抵押权效设立上 同时采取了纯意思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33浏览 2024-10-16
抵押权一定要登记吗,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权一定要登记吗,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41浏览 2024-10-06
期房抵押登记的程序与材料是什么
1、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3、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 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浏览 2024-09-16
主合同与质押变更登记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主合同与质押变更登记的关系是在办理质押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主合同,但是在主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能质押登记也要一并进行变更,这样的话就得先解除这笔质押,然后再重新办理质押登记。这就是主合同和质押变更登记之间的关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效力如何认定
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无需额外登记以设抵押权。但动产物权抵押自合同生效时确立,如涉及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等,则需后续办理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实际生效。
37浏览 2024-06-15
浮动抵押登记的效力如何它与一般抵押登记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主体和范围的区别。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一般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范围较宽。(二)抵押客体的主要区别。(1)对于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而把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排除在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之外,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2)抵押物的确定性不同。
13浏览 2024-10-1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1****715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7****154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984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