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没有限制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没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没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没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没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没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如果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负债并不影响股东退股,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一、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没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没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的职责主要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5、其他规定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没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手续有没有什么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下列手续: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没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有没有特殊规定的,则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二、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没有特殊规定的,则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股权转让即可。
三、完成转让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没有限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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