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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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主要涉及的是在没有法律或合同基础的情况下,一方无故获得利益,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情况。“侵占罪”则是刑法中的一个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罪主要涉及的是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超出了合法权利的范围,对他人的财产权构成侵害。若是对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

一、不当得利侵占罪的区别

在我国法律中,“不当得利”和“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应用领域也不同。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主要涉及的是在没有法律或合同基础的情况下,一方无故获得利益,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当得利的一方应当返还利益。例如,如果一方无故多收了另一方的钱,那么多收的部分就构成了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侵占罪”则是刑法中的一个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罪主要涉及的是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超出了合法权利的范围,对他人的财产权构成侵害。例如,如果一方在管理他人财物的过程中,滥用职权,将财物据为己有,那么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总的来说,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概念,主要涉及的是无因得利的问题,解决方式通常是返还利益;而侵占罪是刑法中的概念,主要涉及的是占有他人财物的问题,解决方式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的区别主要是行为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侵占罪侵占的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此罪的主体;

贪污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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