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订金通常被认定为预付款的一种方式,预示着双方对交易内容已达成初步共识的行为。因此,订金有退回的权利。所谓‘订’字,其本义主要指签订、预订等含义,这是一个在商业交易领域被广泛使用的非担保性术语。一般来说,在交易完成时,订金将自动转化为货款;而在交易未能实现时,订金则应全数归还对方。
然而,倘若双方签署的协议明确标注为“定金”,那么此项规定便意味着购房者与卖方之间已经达成了一份特定的契约关系。在这种情形下,房屋的定金往往不可退回。因为定金实质上是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其法律性质主要是违约定金,同时也具备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作用。唯一例外的情况是,若开发商在过程中单方面呈现出某种过失或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到正常交易秩序的前提下,买方交付了定金之后,仍有权申请予以退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认购金可以退吗?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交了两万订金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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