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现在
对于正在偿还贷款之房产,其业主可以考虑在产权证书上增设所有权人姓名。
首先,房产必须尚处在还款周期之内,此时需向贷款银行提出抵押权变更申请,待获得批准之后,方可在产权证书上添加所有权人名。
其次,若该房产已经完全清偿完毕,那么只需要带上相应的证件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姓名增添手续即可完成。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想要在产权证书上增设所有权人姓名的案例来说,并非易事,尤其当房产处于还款周期内的状况更显得尤为复杂。
为此,您需要先向贷款银行申请所有权人姓名变更许可,经核准通过后,按照要求备齐所需的各类凭证资料,连同原有的产权证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以及家庭户口簿等文件,然后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增设手续。
二、在实际办理增加所有权人姓名手续的过程中,无论是原有所有权人和新增所有权人都必须亲临柜台,亲手递交并核实全部完整的材料,否则,增设请求将被拒绝,且重新提交申请将会耗用更多的时间与精力。
三、在产权证书上增设某人姓名确实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这其中包括了150元左右的基本费用。
这一数字只是针对夫妻之间的增设情况而言,而如果涉及到未成年子女作为所有权人,则须依据房屋市值而征收契税,具体数额参考当地房地产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通常承担的责任有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现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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