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违建房归哪个部门管
对于位于乡村地域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之问题,应当有县级及以上等级别的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区分与界定并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举例来说,如果是农村地区的村民未经过审批便非法使用土地来建造个人住宅的话,那么应有权责归属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其发出法律命令要求其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还要设定一定期限,让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立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农村违建房必须拆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房屋都会被认定为是违建房:
1、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建造的房屋,比如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我国有明确规定,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
2、未经批准的房屋,也就是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
3、超高或者超宽建造的房屋。
农村自建房在高度和宽度上都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村民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
如果房屋属于违建,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但是,部分违建房屋是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得以保留的。
因此,当自家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房屋时,一定要先弄清楚是否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或整改满足相关的建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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