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的情况来看,涉及争议且属权属之争的房产,是不宜进行拆迁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机关团体、企业单位以及公民私有住宅时,应该向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征收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该法规的第二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强化对建设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于任何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他们还需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详尽的调查、准确的认定及妥善的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则不应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房产有纠纷拆迁方能拆迁吗
1、可以。
2、有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也可以依法拆迁房屋,政府部门的征地决定是强制性的,并不会因为房子有租赁合同纠纷就停止拆迁工作,而且租赁合同纠纷跟拆迁工作并无直接关系,承租人和出租人要自行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能拆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