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务是,员工在职业培训期之内,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次要的变数是,一旦在试用期过程中被确认不符合单位所设定的聘用标准,无须员工亲自提出辞职申请,单位亦有权决定开除这名员工。
在此补充,对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关系,双方当事人均不可设立试用期,并且任何一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终止此项用工安排。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试用期签了合同,离职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签了入职协议不想干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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