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怎么分配房屋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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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被拆迁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房屋补偿单价×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对于多处房屋的被拆迁户,需按结构和等级分别计算后累加。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金额=综合补偿单价×宅基地补偿面积。临时建筑按重置成本和剩余期限补偿,不享受宅基地补偿。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变化调整并公布。
宅基地拆迁怎么分配房屋

一、宅基地拆迁怎么分配房屋

(1)被拆迁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等于该房屋补偿单价乘以其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

对于同一拆迁区域内拥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被拆迁户,需要根据房屋结构以及其等级进行划分并单独计算补偿金额再将所有补偿金额相加得出最终结果。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金额则等于综合补偿单价乘以已经确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尚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性建筑物,我们会按照其重置成本与剩余使用期限来进行补偿,但不会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金额。

关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以及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这两个数值将会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进行适时调整,并且经过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会定期对外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宅基地拆迁怎么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宅基地方面产生的争端问题,主要可采纳以下三种有效途径进行妥善解决:

(1)以谈判解决为首选策略。

若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鼓励相关当事人通过充分协商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当公民之间因宅基地产生矛盾时,首先应当选择以和谐、友善的方式进行沟通协商予以解决。

(2)行政手段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若涉及到个人间或个人与集体间关于宅基地的纠纷,建议交由所在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负责处理。

在面临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方面的争议时,经由县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裁定后,有权要求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受害者相应损失。

(3)司法程序亦是备选之策。

若当事人针对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出现的摩擦,需先预交给相关行政机构予以处理,只有在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时,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反之,未经授权的擅自侵权行为,被侵权者有权放弃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环节,直截了当地诉诸至人民法院。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宅基地拆迁怎么分配房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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