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工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当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该单位根据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方式及标准如下所述:
即对于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应按照其本人的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反之,若在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但超过半年者,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在单位工作未满半年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工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当劳动合同届满时,雇主若拒绝与员工继续签订新合同,则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助金。
该部分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已服务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整年就需按照员工的月薪标准予以赠予相应的报酬。
如果肯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多于6个月但不到1年的情况下,那就按照完整的1年来计发薪酬。
要是为公司效命的时间低于6个月的话,那么只能以半个月的月薪作为经济补贴。
对于那些个人月薪远超于公司所在城市、设置区域的省级市政府公布的当地当年全职员工月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员工来说,其所能获取的经济补偿标准将会按照员工月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发放,而可享受到的经济补偿年限上限是不能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工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