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有强奸罪之说吗
所谓强奸罪是在法律规定下,特定犯罪主体针对女性实施的强制性与之发生性交的违法行为。
此举不仅侵犯了女性的人身权利,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正公平的道德伦理秩序。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夫妻之间,也可能存在强奸罪的情况。
然而,强奸罪的成立与否与其涉及的身份关系并无直接关联。
换言之,无论行为人是否为夫妻关系中的丈夫或妻子,只要其违反了对方的意愿,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对方与其发生性行为,且不论是否最终实现了性交的目的,均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条款,构成强奸罪。
在此种情况下,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应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夫妻之间有一方死亡财产归哪方
当夫妻之一遭遇不幸离世时,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便会面临一次重大变动,除非事先有所约定,否则需首先将其总和的一半划归配偶拥有,剩下的部分则作为逝者的遗产权属进行继承。
若逝者留有遗嘱,则应优先根据遗嘱执行,但若未留下遗嘱,则需依据法定继承程序予以传承。
在这种情况下,遗产将会依照以下两种顺序予以分配:
1.第一顺位:
逝者的合法配偶、子女及父母。
2.第二顺位:
逝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伊始的继承阶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将优先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可参与继承。
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们已经全部离世,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方可有序地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之间有强奸罪之说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