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撞死人保险赔不赔
若交管部门判定肇事者负全部责任,那么受损一方通常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仅需依赖其所购买的交强险进行赔付便可解决问题。在此情况下,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幸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依法有义务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此类事件进行赔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对方全责撞我车没保险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若交通事故责任人全部承担责任且其车辆并无购买保险,那么肇事者应当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涉案机动车辆未按照法律规定投保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则当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时,受害方可以向责任车辆投保义务人请求在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此时,公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和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交通管理机关裁定确定事故责任人完全负责的情况之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往往无需自行支付费用,只需动用交强险便可获取相应的理赔款。在这个特定的场景之中,倘若在车辆行驶过程当中对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构成了损伤,保险公司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起赔偿义务,确保受损失的一方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经济上的弥补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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