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女性员工在怀孕时期出现了法定过错,雇主有权单方面实施劳动合同的解除流程,无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排除了法定过错行为的女性员工来说,若是雇主未经许可擅自停止他们的工作关系,则这种情况将被视为非法解聘,雇主要按照经济赔偿金的两倍标准来支付额外的赔偿款,而经济赔偿金的数额则根据员工在该企业中工作的时间计算,即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补偿。在我国,所有的企业都不能以当事人已婚、怀孕、生育或哺乳等原因作为理由进行辞退或单方面停止其劳动合同的运作。《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劳动合同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到期时,雇主不应该立即终止这项合同,相反地,应该将原有合同延期到孩子一周岁后再失效。如果雇主单方面地停止正在怀孕中的员工的工作,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此时,员工有权利要求雇主恢复原有的工作合同条款,若是员工不希望雇主这么做的话,雇主也必须按照员工在该企业的工龄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怀孕期间一直请病假有工资吗
在职员工在怀孕期间申请长期病假,其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业经明确规定,即享有薪资。在当事人所提出的长期病假申请生效的前六个月内,雇主需按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向当事人提供薪资补偿,此时的薪资被视为疾病假期薪资,其具体金额将依据当事人工作年限以及月度/年度平均工资进行核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当女性职员在怀孕期间存在法律规定的过失行为时,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无过错的员工遭到非法解雇,那么雇主必须向其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将按照该员工在企业中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子女一周岁为止。因此,单方面解雇处于孕期的女职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选择恢复原职或者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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