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伤残不离职单位不赔偿吗
在操作完毕工伤鉴定之后,即便劳动者未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仍然能够有资格享受医疗费用及停工留薪期待遇工资;
另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相关护理费用以及个人在伙食方面所支付的补助金;
此外,劳动者在处理交通出行事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也会得到相应补偿,涉及的话题还包括工作外地住宿所需费用等等;
同时还有可能享受到生活中的照料理赔、辅助器材的购买开支报销等福利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还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工伤鉴定过程中所产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及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权利主张进行补偿。工伤鉴定实际上是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人员在经过治疗后康复或者达到医疗期限之后,由各地区的市级以上劳动安全与劳动力检查管理委员会针对工伤事项进行相关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
在您收到了工伤鉴定书之后,我们建议您首先仔细审查这份报告所提供的鉴定结果。这其中尤其要注意确认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能力受到的实际影响。对于任何与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或者持有疑虑的地方,您都有权在收到结果的第15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请务必详细研读工伤鉴定书的相关条款,这样便能为您精确地计算出应当得到赔偿的各类费用项目,例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补偿、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等。除此之外,按照规定,您还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针对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而言,假若其依法参与了工伤保险体系,那么所有的赔偿资金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大可直接携带工伤认定书和鉴定结果找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要求的落实。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参加到工伤保险体系当中,那么其就必须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或许有必要和雇主就补偿事宜进行商讨以达成协议,倘若双方未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您也可以尝试使用其他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若在与用人单位商谈未果的情况下,您可依据个人情况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或是诉讼等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若您对仲裁裁决结果或者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您依然享有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最后,假如用人单位明知故犯,拒绝理赔,您完全有权力向管辖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一旦法院做出合法支持您的决定,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支付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在针对员工因公受伤并进行了工伤鉴定后,即使员工未选择离职,亦可享有相关的赔偿权益。这些权益包含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伙食补贴、交通费用以及异地住宿费用等等。此外,员工还有权享受到生活照顾、辅助器具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在此过程中,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补偿请求。而工伤鉴定则是对已经被确认为工伤的员工在接受治疗并康复或者医疗期满之后,对于其工伤事宜所进行的评估与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