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首先阐释何谓“受理费”,若仲裁案件涉及到三名以下当事人,则每宗案件需缴纳20元;而当仲裁案件牵涉四至九位当事人时,每宗案件所需缴纳费用增至30元;如仲裁案件涉及十位及以上当事人,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其次解释何谓“处理费”,对于无争议金额的案件,每宗需要额外缴纳300元的处理费用;如果存在争议金额的情况下,根据争议金额范围不同,需支付相应的处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的案件,每宗需要额外缴纳500元的处理费用;
2.争议金额超出1万元但未达到5万元(包含5万元)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收取处理费用;
3.争议金额超出5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收取处理费用;
4.争议金额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收取处理费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事项应当由投诉方当事人书面形式向具有法定职权的劳动行政机关进行递交和反映;针对投诉内容,投诉方当事人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及相关的确凿证据素材,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受到侵害。尤其强调必须附上投诉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但必须提供原件核实)以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公司注册登记资料。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这些资料,则须在经过充分解释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暂时免于提交。对于集体性投诉,建议设立推荐代表,同时必须提交推荐人签署的正式推荐函;
再次,与此次投诉有关的所有必要证据素材也务必一并提交,以证明投诉方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遭受的损失系由采用侵犯劳动者权益为手段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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